6月20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政协人环资委员会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协会在蓬莱市召开了《燃煤型消烟除尘高效节能装置技术条件》标准宣贯及技术推广经验交流会。
6月20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政协人环资委员会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协会在蓬莱市召开了《燃煤型消烟除尘高效节能装置技术条件》标准宣贯及技术推广经验交流会。山东省政协赵玉兰、省政协人环资委员会主任张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省环境保护厅总工冯玉涛到会并讲话,各市的环保局长、污控科科长及有关企业负责人等同志出席了会议。
赵玉兰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的要求,用铁的手腕,采取过硬措施,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全面完成。副局长强调,实现节能减排的宏伟目标,离不开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必须以政府为主导,以标准化为手段,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并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同时还要发挥市场导向和政府、社会、等多种监督作用,保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这次标准宣贯会议的召开,是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
山东省地方标准《燃煤型消烟除尘高效节能装置技术条件》(DB37/T1180-2009)已于2009年发布实施,积极推广消烟除尘高效节能技术与设备,对解决城乡结合部、中小城镇和广大农村立式锅炉和锻造窑炉环境污染和高耗能问题,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