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行业发展迅速。落后产能仍占很例。石灰制品在建材、石油化工、盐化工、电力、钢铁、冶金、有色金属采选等行业中应用广泛。近几年,随着新疆钢铁和电石法生产PVC的迅速发展.石灰行业也得到快速发展。全区目前已有石灰企业50余家,拥有各类石灰窑130余座,年生产能力约280万吨。其中,机械化立窑20座,年生产能力70万吨,占25%;回转窑3座,年生产能力20万吨,占7%;立窑10座,年生产能力20万吨,占7%;土立窑(含坑窑、坑立窑,以下类同)97座,年生产能力170万吨,占61%。从业人员近1万人,年销售产值约3亿元。
但是,石灰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艺装备落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40号令)规定,石灰土立窑属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应予淘汰。而新疆石灰生产设备仍以土立窑为主,其生产能力约占总能力的61%:大部分企业机械化程度低,原料准备、装窑、倒运等均为人工,劳动强度大,劳动生产率低;能源消耗高,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
二是企业规模小。50余家企业中,平均单台生产线万吨,绝大多数年生产能力不到1万吨,工艺技术落后,没有相关手续,仅凭传统经验土法生产,缺乏科学依据。
三是环境污染严重,能源消耗高。采用土立窑烧石灰每吨石灰粉尘排放约60公斤,C02等废气排放600公斤以上,形成石灰粉末150多公斤,耗标准煤约250公斤以上,会对周边空气和的绿地造成污染。而先进的节能型环保石灰立窑可以实现达标排放.能耗只有土立窑的50%。
五是企业管理不善。多数企业为短期行为,无检验检测设施和质量管理措施,不按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偷税漏税情况严重。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治区石灰行业健康发展。新疆建材行业办公室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检查自治区近10年来石灰行业发展情况,总结发展经验,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结合新疆当前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实事求是地走科学发展的道路,贯彻节土、利废、节能减排方针,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石灰行业健康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新疆建材行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要求,“上大关小”,淘汰落后石灰土立窑。他们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大型节能型环保机械化立窑,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发展现代化水平的节能环保石灰窑:围绕石灰石资源丰富和石灰市场需求集中区域,形成若干大型现代化和节能型环保石灰窑的布局;鼓励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向规模化、现代化、环保节能型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源消耗,提升石灰行业整体水平。
加快发展大型节能环保型石灰及深加工生产线。新疆建材行业将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和参股等方式,整合现有的石灰生产企业和采矿点,集聚产业发展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初步形成若干个大企业大集团占主导地位的产业格局。
以企业为主体,随着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推动,加快石灰企业兼并重组步伐。新疆建材行办鼓励现有生产企业和产销相互关联的大企业联合出资或独资组建石灰加工企业,鼓励石灰主产区企业向规模化、大型化、环保节能型方向发展。
充分合理地利用全区石灰资源和行业发展的有利政策条件。新疆建材行办进行了大量调研考察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快自治区石灰行业发展的意见》,近日由自治区经贸委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按照《意见》要求,自治区建材行办对现有石灰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并于今年年底之前,将一次性煅烧、窑的高径比小于3米、有效高度小于18米、无烟气和粉尘处理设备、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土立窑企业名单,报自治区经贸委或自治区建材行办。自治区经贸委或其授权的自治区建材行办根据各地节能环保型石灰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批向自治区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提供淘汰土立窑企业名单,有关部门不再予以登记或年审。容积150立方米以上(含150立方米)、窑的有效高度18米以上(含18米)的机械化立窑和窑径2.5米以上(含2.5米)的回转窑,经所在地州市建材主管部门审定,并报自治区建材行办核准,可以限期半年进行环保和节能技术改造。在石灰石资源富集区及石灰需求中心区投资建设若干座节能环保型石灰窑生产线万吨以上,取代土立窑生产石灰,所需投资,银行部分由自治区技改贴息资金给予贴息补助。
合理选址、保护环境,引导和支持石灰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降低能源消耗。自治区建材行办在资源和市场相对集中、工业用水用电供应充足的地方建立石灰工业园区,使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确保节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他们加强矿山选点和详探工作,合理开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原料稳定性,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石灰窑的烧成率;鼓励企业回收利用石灰烧制过程中排放的C02及煤焦油等废弃物;引导建筑、交通、家禽养殖等领域使用石灰烧成产生的石灰粉末,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推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