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办〔2016〕34号文件中的目标任务,中国水泥协会在广泛征求有关企业、地方协会等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水泥行业去产能行动计划(2018~2020)》以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文件精神,实现水泥行业“十三五”期间的去产能、调结构、稳增长、增效益的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水泥行业产能利用率的稳步提升,根据2017年3月中国水泥协会组织的昆明C12+3峰会《共识意见书》之决定,成立水泥行业去产能领导小组,并由去产能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起草《水泥行业去产能2020行动计划》,上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并通知各省市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由各省市区协会向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去产能实施方案建议,在地方主管部门领导下,尽快落实和组织实施去产能行动计划。中国水泥协会去产能领导小组将在工信部的支持下,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检查,推进全行业去产能工作。
水泥产能过剩已严重阻碍了行业可持续发展,去产能将成为行业“十三五”的主攻坚战。水泥行业去产能工作的重点是去熟料产能。去产能必须与遏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打击无证生产产能、停止生产32.5强度等级水泥等措施齐头并进。去产能目标和目的是提升行业总体水平,优化结构,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
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仍有水泥企业3465家,其中从熟料到水泥生产完整的企业1234 家,纯熟料生产企业46家,水泥粉磨站企业2173家,水泥配置站企业12家。全国实际熟料产能20.2亿吨,水泥产能38.30亿吨。2016年全国熟料产量13.76亿吨,熟料产能实际利用率68%;水泥产量24.03亿吨,水泥产能利用率62.74%。2016年前10大水泥企业熟料产业集中度57%,水泥产业集中度41%。目前已核实的还在新建的熟料生产线亿吨。
水泥行业去产能工作任务很重、时间很紧迫,需要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推动,需要多种配套的政策和行之有效的办法,需要全行业认识与行动的高度统一,需要各大企业集团发挥带头和主导作用,需要各级行业协会发挥引领协调组织实施作用。中国水泥协会制定本行动计划希望行动得到各方面的鼎力支持,为实现 “十三五”期间去产能的目标而共同努力。
1、三年压减熟料产能39270万吨,关闭水泥粉磨站企业540家,将上述指标按四年分解得到每年的目标任务,使全国熟料产能平均利用率达到80%,水泥产能平均利用率达到70%,实现34号文件要求的“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目标。
2、前10家大企业集团的全国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70%以上,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60%。力争10个省区内前2家大企业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65%,超额完成34号文件要求的目标。
3、设立去产能专项资金(基金),形成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结合的去产能机制。2017年试点、2018年启动。2017年达到政策基本明确与出台、方案成立、家底基本摸清,准备就绪。2018年上半年正式启动运行。力争在10个省区组建水泥投资管理公司,设立去产能专项资金,与行业的环保、节能、质量、安全、矿山标准提升相配合,形成去产能的有效机制。
按照各省区熟料产能利用率80%,水泥产能利用率70%的供需动态平衡原则,并兼顾产品净流出和净流入省份之间的利益平衡,现提出各省区熟料去产能任务目标和节能减排量,供各省区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参考(见表1)。
上述去产能目标完成,可有效推动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将实现能源节约折标煤约4411.3万吨;实现污染物减排粉尘颗粒物约9.6万吨、二氧化硫约4.8万吨、氮氧化物约35.8万吨。
建议水泥粉磨企业去产能目标分解值为,各省区按照现有水泥粉磨站企业数量淘汰比例25%,全国共需淘汰540家水泥粉磨站企业。
5、单位熟料和水泥的折标煤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是按照行业平均水平估算。单位熟料综合能耗按112 kgce/t熟料估算;粉尘颗粒物按0.241kg/t熟料估算;二氧化硫按0.118 kg/t熟料估算;氮氧化物按0.911kg/t熟料估算。
2、行业去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快,集中度有所提高。前10家大企业集团在全国的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62%以上,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50%以上。在5个省区内,前2家大企业实际控制熟料产能达到65%,
2、完成去产能总体任务。前10家大企业集团在全国的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70%,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60%。在10个省区内,前2家大企业实际控制熟料产能达到65%。
1、从现在起一律停止新增产能项目建设。禁止对现有生产线的回转窑进行任何形式增加容积的扩能技术改造。对所有新增产能违建项目和违规置换项目,企业和协会应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要求核查并追究批准单位和申报单位主要的责任。对国办发〔2016〕34号文件下发后的批小建大、违规建设项目,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查处和整改。
2、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清理无证生产企业,开展环保、能效、质量、安全的法规、标准核查、督查,推动不达标、不合规的落后产能退出市场。
3、由各级水泥协会配合政府,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每条生产线依据《水泥产能核定标准》进行产能核定,协会将核定后的统计数据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协会组织依据核定产能数据进行市场分析,开展行业自律。
4、适时设立去产能专项资金(基金),争取政府补贴支持,鼓励各种创新筹措补贴专项资金的办法,用于淘汰落后和主动退出产能生产线及企业职工安置。
5、鼓励企业间兼并重组,支持相互参股、委托经营、资产交换等方式的市场整合,以优化市场布局,提高市场集中度。鼓励大企业集团主动对内部长期闲置的生产线进行无效资产清理,退出市场。
6、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清理违规建设项目,严格按国办〔2016〕34号文件精神,妥善处置已建或在建不规范的产能置换项目。
7、开展熟料生产企业配备矿山资源调查,制订水泥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矿山资源不匹配的熟料生产线、各级协会在建立市场化去产能机制中,要主动争取政府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合法合规组建各种形式的区域去产能平台试点。加快总结创新试点经验,加快去产能进程。
9、充分发挥大企业和协会去产能领导小组在去产能中的主导作用,和带头作用,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推进全国水泥去产能顺利开展。建立协会、企业长期沟通协调机制。
10、加强媒体的宣传和引导,正面宣传典型经验,抓住违规兴建和去产能不力的典型进行专题专项报道,营造有利行业去产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