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5日,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宜春市靖安县香田工业园有一处地方有砂石露天堆放。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查,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查看现场是否有砂石露天堆放的情况,通过无人机确定了砂石露天堆放的位置后,直接到堆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现场发现该公司存在有大量砂土露天堆放的情况。执法人员反馈此情况后,该公司当即清理露天堆放的砂石。
【查处和奖励情况】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000元。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依据《宜春市靖安县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案情简介】2023年10月14日,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拖船镇周边散发难闻气味。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拖船镇周边异味扰民问题开展排查,在排查至丰家村前丰组一处钢构棚时发现,丰某某将废旧气门芯集中堆放在钢构棚下进行焚烧,燃烧的物质为塑料和橡胶,焚烧过程产生大量异味及烟气。
【查处和奖励情况】涉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涉案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
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依据《宜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案情简介】2023年3月23日,接到群众举报,宜春市万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万载县康乐镇猛辉村某矿厂进行调查。该厂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擅自开工生产。
【查处和奖励情况】该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宜春市万载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的规定对该厂处以罚款22000元。
宜春市万载生态环境局依据《宜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案情简介】2023年6月2日,宜春市万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工业园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万载县工业园区,是一家以橡胶制品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为主的企业。现生产车间内2条白炭黑磨粉生产线个料斗,该建设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开工建设。
【查处和奖励情况】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宜春市万载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8176.5元。
宜春市万载生态环境局依据《宜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