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提升工业企业绿色制造水平,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工艺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全区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产业成为重要支柱,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工业产品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力争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与全区同步实现达峰。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林业局、北部湾办、大数据发展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乡村振兴局、糖业发展办公室,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广西税务局,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推进全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处理好工业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桂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以“降强度、控总量”为关键,以实施重点行业达峰行动为抓手,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强化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构建以高效、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绿色工业体系,为我区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稳妥有序,系统推进。在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满足合理消费需求的同时,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工业生产各方面和全过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各项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节约优先,源头把控。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提升利用效率,优化能源和原料结构,加强企业、行业、地区间产业耦合链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着力推进重大低碳技术工艺攻关,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创新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绿色化,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动能。
市场主导,政策引领。坚持双轮驱动,更好发挥顶层设计、规划引领、政策引导作用,健全工业碳达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以碳减排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碳达峰工作,以高质量的绿色产品服务供给,为全社会碳达峰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提升工业企业绿色制造水平,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工艺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全区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产业成为重要支柱,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工业产品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力争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与全区同步实现达峰。
加快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严控重点行业产能规模,大力培育绿色低碳新兴产业,推动产业低碳协同示范。
1.构建有利于碳减排的产业布局。强化碳减排对产业发展引领作用,优先在原料与清洁能源匹配度好、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布局项目,加快推进钢铁、石化等行业向沿海临港地区适度集聚,推动建材行业向资源富集地聚集,提高集约化、现代化水平。推动企业入园进区,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园区转移,提高化工产业集约集聚水平。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及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培育一批低碳转型效果明显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推进我区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绿色低碳协同发展,协同打造绿色产业链集群,有效提升绿色产业链整体竞争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深入实施新一轮“千企技改”,推动企业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优化。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发布广西工业先进节能降碳工艺、技术、装备(产品)推荐目录和广西节能降碳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推荐目录,明确绿色化改造升级方向,推动节能降碳绿色改造。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节能降碳行动。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控新增产能。针对重点行业加强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完善以环保、能耗、低碳、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强化创新驱动,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构建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高产出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集群,支持河池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培育壮大向海新兴产业,建设向海经济发展示范园区,推动建立中国—东盟海洋产业联盟,构建粤桂琼与东盟海洋合作圈。提升发展高效节能和低碳产业,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低碳产品。重点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低碳装备、绿色环保服务等绿色低碳产业,推动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广泛应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北部湾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探索推进碳排放评价,严格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家发布的能效标杆水平,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之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水平、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要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自治区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标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把节能提效作为满足能源消费增长的最优先来源,实施节能改造,大幅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效,推进用能低碳化、智慧化、系统化。
1.调整优化用能结构。积极利用先进技术,进一步降低火电企业发电煤耗,加大力度推动具备改造条件的煤电机组“应改尽改”。新建大型煤电采用超超临界机组,选择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技术路线。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促进煤炭分质分级高效清洁利用。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快传统燃油升级替代。推进工业领域天然气替代和电能替代。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强化天然气气源保障,建设以北部湾沿海大型LNG接收站为主的天然气储备基地,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逐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力推进“光伏+”模式,推动建设一批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到2025年全区新增集中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1000万千瓦。在屋顶资源丰富、电力消纳能力较好的县域,积极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海上风电,加快建设广西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促进工业绿色电力消费,大幅提升绿色用电比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终端用能电气化。开展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加快形成以清洁电力为中心的能源消费体系。在具备条件的行业和地区加快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设备。鼓励在工业园区及热负荷集中地区有序建设和改造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鼓励工厂、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创建和参考产品(技术)遴选,加大示范推广和应用力度,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新型电力系统灵活性。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厂房光伏、分布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园区集中供热、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推动氢能在工业等领域应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开展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制定全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方案,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聚焦钢铁、有色金属、火力发电、建材、制糖、石化化工、造纸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强高温散料与液态熔渣余热、含尘废气余热、低品位余能等回收利用,加快推动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锅炉和炉窑整治等项目实施,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能效约束,按照国家发布的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严格执行重点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装置限期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对未按期完成改造的项目进行淘汰。加快传统产业主要产品工艺升级与绿色化改造,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