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相关部门已发布停产限产通知。6月份,全国多地水泥企业将密集进入错峰停产,其中山东、广东、浙江、江苏、河南等水泥大省一天内同时停产。
建材是煤炭第三大下业,建材行业主要指的水泥行业。2018年全国建材行业耗煤5亿吨,随着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水泥煤需求将步入淡季。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山东省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施夏季错峰生产有关事项的复函》(鲁环函〔2019〕126号),支持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依照《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2019年6月1日至6月20日和8月17日至9月5日(夏季错峰生产)两次主动停窑实现化解水泥行业产能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举措。同时,夏季错峰生产不抵消2018—2019年度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承担民生任务的熟料生产线应补齐的秋冬季错峰生产停窑时间。
近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19年水泥熟料企业夏秋季错峰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窑及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小泥熟料生产线)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く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提升夏秋季空气质量,减少水泥熟料生产排放物对大气的影响,促进节能减排,维护我省水泥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山西省水泥熟料企业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以下是具体停窑时间:
关中地区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发布《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首次明确氨逃逸限值要求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通用水泥熟料企业完成提标治理,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逃逸不得高于10、35、100、8毫克/立方米。这是自超低排放概念在水泥行业推出后,地方首次将氨逃逸问题列入监测要求。
《方案》对河南省2019年水泥生产错峰进行了详细安排。全省水泥生产企业3月份停窑,4-5月正常生产,6月停窑,7-10月正常生产,11、12月停窑。2020年1-2月正产生产。
协同处置危废、生活垃圾等生产线也应根据实际处置负荷制定限产时间。此外,重污染期间,所有企业依法参加应急管控。
近日,辽宁省建材工业协会水泥分会发布《关于冬季错峰补停及进一步实施错峰续停的强调与说明。文件表示省内熟料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生产运营状况于7月底前再适时安排为期一个月的错峰停窑。
文件按照协会文件(【辽水协字】3号)针对冬季错峰生产提前转窑,按时履行各自承诺实施日后补停,辽中区域4月底前完成补停的相关要求,兑现对政府得以提前转窑的行业承诺,现就前期提前运转而尽快完成补停以及下一步的错峰续停事宜进一步强调并说明。
辽宁省建材工业协会水泥分会在文件中表示前期3月31日(含)之前凡是按政府文件要求提前开窑运转的熟料企业则应恪守诺言、履行承诺,尽快自觉地兑现并完成对政府的补停承诺,并上报协会各案。
此外,协会还在文件中提出新的要求。鉴于目前辽中区域整体熟料库存超限并有持续增长之势,考滤到区域市场供需关系之平衡并兼顾全省乃至泛东北市场一体化的大局所需,各熟料企业应在完成上述补停的基础之上,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生产运营状况于7月底前再适时安排为期一个月的错峰停窑,以期实现全年错峰停窑6个月,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并积极地履行节能减排、保卫蓝天的社会责任而尽职尽责。
浙江省水泥协会文件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浙江省境内涉及熟料生产的36家企业50条生产线都须分春节、高温梅雨、四季度三个阶段参与执行错峰停窑。每条年错峰停窑时间65天,分为三个时段,即:春节、高温梅雨、四季度。
其中:春节期间(1.10~3.15)停窑35天,梅雨高温季节(6.1~8.31)停窑20天,四季度(10.1~12.31)停窑10天。其中浙江余杭区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组织全区水泥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下发《关于2019年广东省水泥企业继续试行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实际控制人在广东省的水泥企业,其目标市场在广东的省外生产线原则上也同步参与。
酷暑伏天和台风雨季季节:2019年6月1日至8月31日所有熟料生产线月份视天气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再追加停窑5-10天。
江西省全省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度停窑错峰生产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5天。《关于在江西全省水泥行业推行错峰生产的通知》文件要求,2018年-2020年在全省水泥行业推行错峰生产。全省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度停窑错峰生产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