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厂房与设施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确保厂房的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进行验证。
5、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应确保厂房的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法规有规定要求或者必要时应对厂房开展验证和再验证。
联系人:李经理
手机:18939509389
电话:0371-60183256
邮箱:hobbm@www.dtcheng.com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