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委员会新的体外诊断法规 ( IVDR 2017/746 )。在欧洲销售的体外诊断 (IVD) 医疗器械制造商应通过向公告机构(即 BSI)提供称为技术文件的文件汇编来证明其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准备此文档可能非常具有挑战性,特别是对于资源有限(包括监管专家)的小公司而言。它需要精确、注重细节的技能和多学科方法。根据 IVDR 编制和验证 CE 技术文件所需的大量信息中, 不能错过 7 个关键要素。
在本节中,应描述设备的预期用途及其预期用户。以及与该设备一起使用的测定原理、组件、样本采集、运输材料、仪器、软件和配件。本章还应引用设备的 UDI-DI、其风险等级、 其 变体以及所有先前/类似设备代。
您应在此处指定设备和包装(销售包装、运输包装等)上的标签以及使用说明 (IFU)。IVDR 提到,这些信息应以预计销售设备的成员国接受的语言提供(24 种官方语言!)。
在本章中,您应指定 关键成分、主要子系统(对于仪器)和 算法(对于软件)的描述,以及与设备相关的系统(对于仪器和软件)的概述。此外,还应在此处指定允许整个制造过程和识别所有生产地点的信息(程序、工艺流程图、制造配置等)。
符合IVDR附件 I的证据应放在本章中。通常,使用包含不同列的模板:(1) 要求,(2) 其适用性状态,(3) 用于证明符合要求的方法,(3) 应用的标准,( 4) 提供合格证据的受控文件。
您应在此处描述效益-风险分析、缓解计划和风险管理结果(根据 IVDR 附件 I – 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注意:在欧洲,ISO 14971 规定了制造商识别与医疗器械相关的危害的流程。该 ISO 规范得到美国 FDA 的认可。
本章应包含所有验证和确认测试和/或研究的结果和关键分析,以证明设备符合 IVDR 的要求,特别是 IVDR 附件一中提到的要求 - 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本章要提到三个主要内容:
器械的临床证据,包括性能评估计划和性能评估报告(分析性能报告、临床性能报告、科学有效性报告)。
本章应包含上市后监督计划和报告,包括上市后绩效跟踪 (PMPF) 计划和定期安全更新报告 (PSUR)。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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